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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害配偶權賠償怎麼判?一篇文了解你可以怎麼獲償!

 

當兩年前大法官宣佈刑法中的《通姦罪》違憲之後,刑法中已經沒有任何法條可以保障婚姻中被外遇的那一方,為此,你是否感到匪夷所思,也覺得憤恨不平,難道現在的世界外遇已經不會受到懲罰了嗎?

 

其實民法中還有一個傷害配偶權,此法律一直都是通姦罪還存有時另外一個可以教訓外遇伴侶的方法。

 

傷害配偶權是什麼

 

傷害配偶權的正式名稱其實就是侵害配偶權,當兩個人進入一段婚姻關係,兩人就有義務讓這段婚姻關係維持安全、美滿的狀態,也有義務對另一半忠誠,否則何必結婚呢?如果今天當夫妻中某一方破壞了婚姻中這種義務的話,簡單來說就是「外遇」,就是傷害配偶權。

 

小三有可能傷害配偶權嗎?答案是可能也不可能,如果婚姻關係中的第三者知道其對象已經有伴侶的話,一樣會構成傷害配偶權;不過如果第三者可以證明外遇的人沒有將已婚的狀況據實以告,那麼就不會傷害配偶權。


傷害配偶權就是侵害配偶權,指的是婚姻中破壞婚姻的一方

 

傷害配偶權賠償怎麼判?

 

每一個人遇到伴侶外遇,無不感受到背叛、失望、傷心的,不過我們無法以暴力教訓對方,只能盡力靠法律來讓我們的權利受到保障,並獲得應該得到的賠償,接下來我們要帶你一起了解法官會怎麼判決傷害配偶權的賠償。

 

一般傷害配偶權的賠償性質都屬於「精神賠償」,由於外遇並不是對人體進行確確實實的攻擊,因此受傷害一方受到的損害很難以肉眼來衡量,也是傷害配偶權賠償金這麼困難的原因。法官在判定賠償金額時,主要會用下列的幾點來判定:

一、夫妻雙方之社經地位

二、夫妻雙方分別的經濟能力

三、夫妻雙方是否育有未成年子女

四、受傷害一方精神受損的程度、精神狀況

五、傷害配偶權的一方侵害程度為多少

 

而大部分的情況,傷害配偶權賠償的金額大約都是幾十萬,通常也不會超過五十萬,但詳細的情況,還是要根據法官的判斷,如果法官認為事情有嚴重到跟一般案件程度不一樣,自然也會提高傷害配偶權賠償金額。


想要獲得賠償,注意傷害配偶權時效問題!
 

傷害配偶權賠償需要什麼條件?

 

怎麼樣的情況可以要求傷害配偶權賠償呢?如果沒有要離婚,是不是也可以提出要索求侵害配偶權賠償?當然是可以的,不過要特別注意,侵害配偶權賠償的提出者,必須要是在這段婚姻關係內「沒有過失」的一方。

 

 

傷害配偶權時效問題

 

想要真的拿到侵害配偶權賠償金,除了法官根據什麼因素判定金額多寡之外,時效絕對是你要特別注意的!民法第197條有規定:「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,自有侵權行為時起,逾十年者亦同。」

 

換句話說,如果你知道對方外遇的事實,必須要在兩年內提出,如果超過兩年,則不得起訴,另一種狀況則是事發已多年,不過你並不是馬上就知道,而在你知道對方有外遇事實時,外遇開始起的十年內,就還可以提起賠償。


傷害配偶權賠償主要是以「精神賠償」為主

 

對方傷害配偶權,你該向誰求助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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